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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发布公告,防止猴痘疫情传入我国

8月16日,海关总署发布公告,为防止猴痘疫情传入我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现发布公告如下:

  1. 来自发生猴痘疫情国家(地区)人员,如接触过猴痘病例或出现发热、头痛、背痛、肌痛、淋巴结肿大、皮疹和黏膜疹等症状,入境时应主动向海关申报。海关人员将按规定程序采取医学措施并开展采样检测。
  2. 来自猴痘疫情发生国家(地区)且被污染或有被污染可能的交通运输工具、集装箱、货物、物品,应按规定程序实施卫生处理。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6个月。期间对世界卫生组织公布新增的发生猴痘疫情的国家和地区按本公告执行。

世界卫生组织再次宣布猴痘构成“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当地时间8月14日,世界卫生组织总干事谭德塞宣布,猴痘疫情再次构成“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谭德塞表示,目前猴痘疫情具备在非洲以及向其他大洲进一步传播的潜力,这十分令人担忧。世卫组织发布公报称,一种更加致命的猴痘病毒新毒株正在刚果(金)快速传播,并已蔓延至布隆迪、肯尼亚、卢旺达和乌干达等从未报告过猴痘病例的周边国家。

谭德塞强调,现在人们面对的不是一个病毒支系的疫情,而是不同支系在不同国家的数次疫情,其传播方式和风险程度各不相同。

猴痘疫情已在非洲肆虐

8月13日,非洲疾病控制和预防中心宣布猴痘疫情为非洲公共卫生紧急事件。数据显示,非洲至少有16个国家受到猴痘疫情影响。与2023年同期相比,非洲今年报告的猴痘病例增加了160%。

猴痘是一种病毒性人畜共患病。人感染猴痘病毒的初期症状包括发烧、头痛、肌肉酸痛、背痛、淋巴结肿大,之后可发展为面部和身体大范围皮疹。多数感染者会在几周内康复,但也有感染者病情严重甚至死亡。

自2022年5月起,全球100多个国家和地区报告了猴痘病例。7月,世界卫生组织(WHO)宣布猴痘疫情构成“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直至2023年5月解除这一状态。

瑞典报告非洲以外首例猴痘病例。15日,瑞典公共卫生局代理局长宣布,瑞典报告了首例猴痘确诊病例。据悉,这是本轮猴痘疫情暴发以来,非洲大陆以外确诊的首例病例。

面临病例不断上升的情况,世卫组织免疫战略专家咨询小组推荐了两款猴痘疫苗:日本LC16M8疫苗和丹麦Jynneos疫苗。这两种疫苗已获得世卫组织认可的国家监管机构以及尼日利亚和刚果(金)等个别国家的批准。

世卫组织总干事谭德塞于8月7日宣布,已启动猴痘疫苗紧急使用列表程序,以应对令人担忧的猴痘传播趋势。ワクチン紧急使用授权将加快疫苗的获取,特别是对于尚未获得本国监管部门批准的低收入国家。该授权还使全球疫苗免疫联盟和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等合作伙伴能够采购疫苗进行分发。

世卫组织表示,谭德塞启动猴痘疫苗紧急使用上市程序将加快尚未获得本国监管部门批准的低收入国家获得疫苗的速度。世卫组织要求生产商提交数据,以确保疫苗安全、有效、质量有保证并适合目标人群。

猴痘疫情构成非洲公共卫生紧急事件后,欧盟于8月14日宣布将向非洲疾控中心捐赠逾21万剂疫苗,以应对当地持续蔓延的猴痘疫情。据欧盟委员会发布的公告,欧盟捐赠的疫苗是丹麦巴伐利亚北欧公司生产的MVA-BN天花疫苗,共计21.542万剂,其中17.542万剂由欧盟采购,其余4万剂由巴伐利亚北欧公司捐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