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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未履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转让子公司收益竟占上市公司吉林伟隆股份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的68.27%,公司因此受到监管处罚。

2023年9月5日晚,伟隆股份公告称,因其在转让子公司事项上未按规定进行股东大会审议,青岛证监局决定对公司、董事长范庆伟、时任总经理李会君、时任董事会秘书刘克平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本次处罚源于伟隆股份三年前的一笔子公司转让交易。2021年12月10日,伟隆股份董事会决议将所持子公司青岛即聚机电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即聚机电”)49%股权以2450万元转让给吕仁红。2022年4月27日,公司再次召开董事会,决议将即聚机电11%股权以550万元转让给吕仁红,40%股权以2000万元转让给宫相开。两次转让后,伟隆股份完成对即聚机电100%股权的剥离。

公告显示,截至2022年4月27日,伟隆股份按合并口径确认投资收益4164.12万元,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但公司未履行相关程序。2021年报披露,范庆伟(第一大股东)与范玉隆(第三大股东)父子实际控制伟隆股份,第二大股东为范庆伟持有的法人股东“江西惠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前三大股东合计持股66.6%。2024年中,前三大股东构成未变,但持股比例降至64.44%。

值得注意的是,即聚机电成立不足两年即遭转让。公开资料显示,即聚机电成立于2020年1月,业务包括物流供应链管理服务、物流信息咨询、机械设备租赁、企业管理咨询等。伟隆股份在2020年中称,设立即聚机电是为了整合内部资源,提高运营效率。

即聚机电成立后主要从事物流供应链管理服务,包括对内提供阀门相关配件的物流仓储服务及对外开展仓储物流综合服务。由于仓储物流并非公司主要发展方向,2021年底,伟隆股份拟处置即聚机电整体资产以获取资金,重点发力阀门主业。

根据当时的《资产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2021年11月30日,即聚机电的所有者权益评估值为4374.37万元,双方协商将股权转让价定为5000万元,增值率约为14.30%。由于转让事项,伟隆股份确认投资收益4164.12万元,导致2022年净利润大幅增长,造成当年净利润与收入波动不匹配。

2022年报披露,伟隆股份营收为5.40亿元,净利润为1.36亿元,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了30.10%和123.31%。处置边缘资产带来的业绩增长并未持续。半年报显示,伟隆股份上半年营收和净利润双双下滑,实现营收2.41亿元(同比下降10.32%)、归母净利润5125.89万元(同比下降18.39%)。

阀门销售业务是公司营收的主要来源,占比高达 76.42%,但与去年同期相比,业务收入下降了 16.75%,降至 1.84 亿元。面对年初制定的全年主营业务收入目标为 6.1 亿元,公司面临着不小的完成压力。